张渠成;法家理论通常被视为中国早期国家建构的主导意识形态。然而,既有研究主要关注以严刑峻法塑造“耕战国家”的秦晋法家而忽略了齐法家,从而难以对法家思想的内在理路和政治影响产生整全认知;也可能仅关注到中国国家建构刚性、专断性、行政自主的传统,而忽视了柔性、协商性、市场渗透的传统。秦晋法家的国家愿景是居于社会之上的“资源榨取者—社会塑造者”,侧重在“力”的对立关系中考察国家,以“赏罚之柄”为统治工具。齐法家的国家愿景是渗透社会之内的“资源引导者—社会协调者”,侧重在“道”的协调关系中考察国家,以“轻重之术”为治理工具。考察齐法家与秦晋法家的异同,能更好还原中国早期国家建构的历史进程,考察大一统集权国家从“多元”到“一统”的动态进程。
2025年03期 No.153 16-30页 [查看摘要][在线阅读][下载 184K] [下载次数:173 ] |[网刊下载次数:0 ] |[引用频次:0 ] |[阅读次数:5 ]